梨园春色阅不尽******
图①:川剧《樵子口》剧照。
广西戏剧院供图
图②:越调《收姜维·三传令》剧照。
广西戏剧院供图
图③:粤剧折子戏《未央宫》剧照。
广西戏剧院供图
图④:沪剧《双看灯》剧照。
广西戏剧院供图
数据来源: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陇剧、秦腔、越调、采茶戏……近日,2022年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在广西民族剧院剧场举办,来自21个省区市的43个艺术院团齐聚一堂,轮番演出48个经典剧目(折子戏),涵盖40个戏曲剧种。此次展演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承办。这是继2012年以来,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的第二次举办,生动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成果,呈现梨园戏韵的灿烂多彩。
致敬经典
好戏连台
广西民族剧院,鼓点铿锵,大幕缓缓拉开,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正式开始。婺剧武戏专场上演,演员们精彩的绝活儿引得台下阵阵喝彩,观演高潮迭起。
为期一周的展演里,婺剧《火烧子都》、秦腔《潞安州》、南昌采茶戏《秧麦》、唱剧《春香传》、北路梆子《打神告庙》……轮番上演的剧目,流派纷呈,特色鲜明。生旦净丑,唱念做打,梨园春色阅不尽,丝竹相和有余音。
据介绍,本次展演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旨,集中展示一批凝聚表演艺术精粹、彰显古朴传统特色、坚守艺术本体的经典戏曲作品,尤其注重戏曲绝技绝活的发掘展示,鼓励地方特有剧种和稀有剧种的精彩亮相。一出出经典剧目,令戏迷大饱眼福。
除了演出内容尊重传统,演出形式也尽可能回归传统。
引人注意的是演员不戴麦克风。两层楼的剧场,演员们或雄浑沉稳、或清丽婉转的嗓音要响彻剧院,考验着声音的真功夫。
如此安排,也是为了激励演员打好基本功。“练功一天不可荒废,一天不练自己知道,两天不练同行知道,三天不练观众知道。”甘肃省陇剧院业务演出部主任史志军说。此次,甘肃省陇剧院带来陇剧《司文郎·闯狱》,演员精彩的甩发绝活儿赢得阵阵喝彩。
“中国戏曲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它反映的是民族的气质与个性。”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所长王馗介绍,此次参演的40种地方戏中,有许多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我国戏曲之多元,文化遗产之丰富。
线上展演
文化惠民
台上,演员们唱得用心、演得卖力。台下,戏迷如痴如醉。“我喜欢黄梅戏,也想看看其他戏曲,现场感觉很震撼。”23岁的覃仙玉在南宁读大学,此次提前买票,连续看了两天演出。
市民杨周全特意带着老人和5岁的孩子一同来看戏,“单场演出票价为30元或50元,用文惠卡买还打折,很划算。”
“这次来看戏的年轻人很多,还有大人专门组织小朋友来看戏。”广西戏剧院票务工作人员黄颖春介绍,还有许多专门从外地赶来的戏迷,“有观众从吉林过来,第二天就回去,只为专程看一场开幕演出。”
为了增强戏曲艺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展演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渠道,所有剧目均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文艺中国”视频号等平台进行线上直播。此外,展演还邀请了一批戏曲领域的网络达人,制作精彩的短视频线上发布。其中一则桂剧《打棍出箱》片段获得众多点赞,网友留言“民族瑰宝”“真是妙不可言”。
热烈的观演互动,拉近了传统戏曲与现代生活的距离。“通过短视频等更贴近现代观众的叙述方式,能更大程度地吸引网友尤其是年轻观众的注意。”广西戏剧院宣传科副科长李晓雨说。
为了保证这场戏曲盛宴的顺利举办,承办方广西戏剧院积极做好保障工作。“这是戏曲人的一场盛会,大家期盼这一天太久了。”广西戏剧院院长龙倩说,在广西文化和旅游厅的支持下,剧院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演出,“每个人都在尽最大努力,这也是我们戏曲人一贯传承的精神。”
培育人才
薪火相传
两名演员手持棍棒,一棍下来,主角瞬间避开蜷身入箱。再一棍,主角弹出,挺身躺在箱上,如此反复几次,看得人惊心动魄——桂剧《打棍出箱》的一幕,亮出了该剧种的经典绝活。
“我多年前看过一次桂剧《打棍出箱》,但这次演出更加精彩,单提入箱的后空翻和在箱子边旋转着甩发,这些动作难度很高。”中国戏剧梅花奖得主、国家级非遗淮海戏传承人魏佳宁说,“不同地方戏的唱腔、念白、表演技巧不同,可以借鉴人家的技法绝活。”
赢得满堂喝彩的背后,是演员千百次的摔打历练。
“有一次进箱子时不小心磕在了边缘,但因为演出时整个人高度兴奋,完全没觉得疼,就继续演。”《打棍出箱》的演员王培只有20岁,面对高难度的动作,坦言也会感到紧张,但如今他已经能够担当“挑大梁”的角色。
记者了解到,本次参加展演的演员全都小于45岁,领衔参与的演员平均年龄只有34岁。川剧《樵子口》主演白孟迪只有19岁,已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戏曲表演)一等奖。28岁的山东省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二级演员郭琦,在媒体见面会时现场清唱了一段“弹舌花腔”,展现出扎实的基本功。
古老戏曲薪火相传、代代接续,离不开新鲜血液的不断注入。“我们要求每个年轻演员能演3场大戏、5出折子戏,非遗传承人必须带一名青年演员。”龙倩介绍,广西戏剧院下辖剧团倡导“以戏带功”的方式培养青年,让演员在演出实践中不断成长。
“我们这次还专门带了20名年轻团员参观学习。”福建省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副主任陈娟娟说,“年轻人综合素质更强,沟通能力更好,更能传播好地方戏曲。”
郭琦此次演出的是柳琴戏《拾棉花》,她师承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王晓红。作为王派第六代传人,除了继承前辈的招式,郭琦对角色也有自己的思考,“我饰演的玉兰勤劳淳朴可爱,一招一式都要大方成熟。”
本次展演还评选出“2022年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表演艺术传承英才”荣誉,鼓励青年演员继续做好地方戏传承工作,彰显新时代戏曲人才守正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
坚 守
地方戏要走得更远,培养观众是必由之路。不断打磨提升演出品质,用优质演出吸引观众;降低观演门槛,让更多热爱戏曲的观众看得上戏;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让演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10年来,广西戏剧院开展文化惠民演出4100余场,观众达313.8万人次,面向学生的义演活动取得突出效果,许多青少年表现出对戏曲浓厚的兴趣。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一代又一代戏曲人的坚守,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我们有理由相信戏曲的未来会更加光明。
——广西戏剧院院长龙倩
热 爱
高甲戏是闽南地方戏曲剧种之一,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这次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参加展演的是喜剧《连升三级》,这部剧自1958年创排以来常演不衰,曾走进乡间、走出国门,收获许多好评。这些年在国家的支持下,我作为非遗传承人陆续带了3批徒弟,最看重的就是演员对艺术的纯粹追求。我们的演员以一群热爱戏曲的年轻人为主,团内氛围也很融洽。热爱是戏曲发展的沃土,一群热爱戏曲的人聚在一起才能演出观众都爱看的戏。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高甲戏传承人陈娟娟
传 承
越调流派众多,表演艺术家申凤梅创立的“申派”擅演三国戏,以女生饰演男角。我是“申派”第三代传人,也是中国戏曲学院首届越调表演学士。前辈塑造的诸葛亮形象,有的儒雅亲和,有的潇洒朴实,申凤梅的唱腔和念白就融入了京剧表现手法,独具一格。而我的个头较高,扮演的诸葛亮又多了几分庄重。师父常以申凤梅的话教导我们:学我者生,像我者死。戏曲艺术的发展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不断突破,在传承与创新中得到更多生命力。
——河南省越调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演员胡红波
(本报记者 祝佳祺采访整理)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