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台海巡部门首艘最大吨位嘉义舰进港失控,疑风浪大撞码头受损******
【环球网报道】据台湾中时新闻网30日报道,台“海巡署”舰队分署中部机动海巡队4000吨级嘉义舰,大年初三(24日)进入台中港时,疑因风浪太大失控撞上码头,嘉义舰右侧舷边外板有擦痕,码头轮档也被撞损坏,无人伤亡。报道称,台中港务分公司30日接获专用码头承租业者台电公司通报,将向“海巡署”索赔,并要求修复被撞坏的码头,至于肇事原因,正由航港局中部航务中心海事调查。
据报道,航港局中部航务中心表示,这起意外发生在24日上午8时许,4000吨级嘉义舰进入台中港准备靠泊海巡专用码头时,突然疑因东北季风强劲造成失控,右侧船舷擦撞5B码头,码头轮档边缘被撞损坏,嘉义舰右侧舷边外板也有擦痕。
台中港务分公司30日下午联系专用码头承租业者台电公司称,经检视码头设施后,发现码头岸肩水泥破损,无漏油污染的情况。港务公司港务处将于31日下午14时邀肇事的“海巡署”中部机动海巡队、台电公司、中部航务中心、港务公司维管处及业务处共同派员进行现场勘查,确认设施损失及后续修护事宜。
据中时新闻网报道,“海巡署”首艘最大吨位4000吨级嘉义舰于2021年7月进驻台中港,舰长125米、宽16.5米、最大吃水4.7米,舰上还配备2.75吋火箭炮1门、20机炮等武器系统,舰艉有29米的直升机甲板,可供台海军S170C直升机或空勤总队黑鹰直升机“驻舰”执勤,主要负责台湾海峡侦巡任务。(环球网)
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