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指出,唐山、衡水要加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科学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原则和保护重点,制定相应保护控制措施。要切实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承工作。对批准的历史文化街区实施挂牌保护,着力保护好街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延续历史风貌。加强建设活动管控,强化保护修缮全过程管理。强化整体保护,整治与街区环境不协调的建筑和景观,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居住环境。要积极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依托街区的历史环境,加大文物开放力度,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引入和丰富商业业态,完善生产生活功能,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
文/燕赵晚报融媒体记者 陈霞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